获悉,长青集团近日签署了松原市宁江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协议。该项目概算投资总额:3 亿元人民币(实际投资及建设规模以经有权部门批复的项目申请报告为准),投 资建设 1×35MW 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主要产品为生物质绿色电量及对外提供热 源。项目实施后可年消纳处理农林废弃物 30 万吨。详情如下: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松原市宁江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本项目的燃料结构为当地农作物秸秆及周边的林业加工废弃物,若当地 农业种植面积及周边的木材加工产业的结构发生重大改变将影响本项目的燃料 供应。
2、本项目的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发电上网,燃料价格及国家政策的变化将 影响发电收益。
3、关于供热部分,具体投资额度待进一步论证,供热参数和用量需要与用 热用户协商确定。
4、本项目具体投资金额、收益率、回收期等应以项目可研报告及立项批复 为准。公司将全力推动该项目实施,并对相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一、投资协议签署概况:
1、2016年4月26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乙方”)与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宁江政府”或“甲方”) 签署了《松原市宁江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就公司在松原 市宁江区投资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达成框架协议。(公告编号:2016-066)
2、2016年7月19日,公司与宁江政府签署《松原市宁江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 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在宁江区境内投资新建生物质热 电联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3、根据本协议,公司将设立全资或控股的项目公司承接本协议所规定乙方 的全部权利义务,实施本协议约定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4、本项目概算投资总额约为 3 亿元人民币(实际投资及建设规模以经有权 部门批复的项目申请报告为准),主要产品为主要产品为生物质绿色电量及对外 提供热源。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 规定,本项目的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宁江位于吉林省中西部,松花江、第二松花江和嫩江汇合处。宁江土地肥 沃,物产丰富,气候温和,适合于各种作物生长,盛产玉米、水稻、大豆、油料、 杂粮和瓜菜、林果等优质农产品。区内森林辽阔,有丹东松、金长白赤松(俗称 美人松)、沙柳、落叶松、黄花松等 20 多个品种,沿江 4000 公顷森林资源被列 为省级森林公园。牧草种类繁多,有羊草、碱茅、芦苇、虎尾草、野苜蓿等常见 草类 300 多种。
(摘自宁江区政府网 http://www.ningjiang.gov.cn)
三、项目实施方介绍
公司将设立全资或控股的项目公司承接本协议所规定乙方的全部权利义务, 实施本协议约定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公司将及时披露项目公司工商登记手续进展。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乙方在甲方境内投资新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该项目概算投资总额:3 亿元人民币(实际投资及建设规模以经有权部门批复的项目申请报告为准),投 资建设 1×35MW 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主要产品为生物质绿色电量及对外提供热 源。项目实施后可年消纳处理农林废弃物 30 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