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发行2016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40亿元,所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据悉,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期限为270 天,以100元面值发行,发行利率由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由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由6月15日起开始计息。
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望缓解长江电力短期偿债压力。由于长江电力资产结构较为单一,主要为厂房、发电设备、土地使用权等非流动资产,流动资产占比相对较小。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5年,由于长江电力偿债力度加大,流动负债逐年减少。2013-2015年末及2016年3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50.58亿元、58.55亿元、60.95亿元和69.35亿元,流动负债分别为387.89亿元、208.80亿元、186.48亿元和164.79亿元,流动比率分别为0.13、0.28、0.33和0.42,短期债务偿还能力不足。
信息披露,自去年收购川云公司100%股权,重组交易完成以后,长江电力总资产、总负债规模大幅增加,资产负债率明显提高。截至2015年9月30日,长江电力总资产、总负债将从重组交易前的1438.32亿元、552.97亿元增加至3112.94亿元和1942.06 亿元,资产负债率从重组交易前的38.45%提高至62.39%。长江电力的资产负债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将面临较大的还本付息压力和现金流出压力,从而使其面临一定的财务风险。
目前,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变化、增值税优惠政策变化,以及上网电价及三峡电站电能消纳方案变化,将对长江电力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据了解,自 2009 年 9 月 1 日起,长江电力所属三峡电站和葛洲坝电站水资源费按 0.3 分/千瓦时执行。根据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水力发电和工业生产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鄂价环资规〔2013〕186 号),葛洲坝电站的水资源费自2013年12月1日起调整为 0.005 元/千瓦时。未来如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提高,将对其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在本期发行说明书中,记者注意到,2013年、2014年和2015年长江电力享受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8%部分即征即退政策而产生的营业外收入分别达到19.95亿元、18.81亿元和20.45亿元。2016年后如果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小的影响。
此外,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环境下,长江电力现有的电能消纳模式和电价定价模式将受到挑战,使其经营管理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
据了解,超短期融资券作为企业短期直接债务融资产品,能有效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比例,降低对间接融资的依赖,增强企业短期融资的灵活性和便利性,提高融资效率,优化债务结构。同时对拓宽企业直接债务融资渠道、提高企业流动性管理水平、完善企业财务管理体制也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