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到,近日四川成都发布关于五局委《关于发布第四批〈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通告》的通知,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区(市)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直属市场监管分局:
现将市质监局 市公安局 市经信委 市环保局 市工商局《关于发布第四批〈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通告》(〔2016〕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市场监管工作,确保我市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秩序正规。
附件:市质监局 市公安局 市经信委 市环保局 市工商局《关于发布第四批〈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通告》
市局电动自行车销售管
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4日
附件: 1 ˙ 1-关于发布第四批《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通告
根据《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和《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办法》要求,经生产企业自愿申请,法定检验机构检验、专家审查、确认部门会审,确认25家生产企业的82种型号电动自行车产品纳入《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
特此通告。
附件:第四批《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
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成都市公安局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环境保护局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