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广汽乘用车将在获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三个月内在开发区成立广汽乘用车新疆分公司,投资新建广汽自主品牌新疆项目,按20万辆/年规模一次规划、分步实施。
6月6日广汽集团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汽乘用车”)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管委会签署《投资协议书》,双方就广汽乘用车拟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投资新建广汽自主品牌新疆项目相关事项达成一致。
投资16亿元自主品牌首次落户新疆
公告中指出,广汽乘用车将在获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三个月内在开发区(头屯河区)成立广汽乘用车新疆分公司,投资新建广汽自主品牌新疆项目,项目占地约500亩,按20万辆/年规模一次规划、分步实施,一期5万辆/年,二期实现至10万辆/年,一期、二期总投资预计1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预计13.5亿元(总投资额和固定资产投资额以经批准的项目可研报告为准),主要生产本公司自主品牌传祺系列产品(包括传统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
投资协议生效后一个月内,广汽乘用车完成广汽传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新疆子公司的注册登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应明确告知开发区(头屯河区)颁布实施的支持政策及后续出台的相关政策,对于符合政策规定的,按照政策规定给予广汽乘用车政策支持。
借丝绸之路经济核心地带发展新能源汽车
根据之前的报道,此次广汽集团投资16亿元成立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一方面是响应新疆广东签署加强产业援疆合作协议,另一方面则是借助新疆丝绸之路经济核心地带的优势,以及国际国内“两个13亿人”的庞大市场,大力推广新能源产业。
此前广汽集团赴新疆实地调研时,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指出,近年来,随着自治区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已经具备了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基础和条件。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不论是新疆所在的我国西北地区,还是周边国家和地区,对新能源汽车的需求都在不断增长。
目前,新疆正在开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研究和规划,力求高起点、高水平推动这一新兴产业发展。广汽集团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有基础、有经验,可以与新疆优势互补,积极开展合作,推动新能源汽车项目尽快在新疆落地,争取建成全国先进的、有影响力的示范项目。自治区有关方面要做好对接服务工作,为项目推进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