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与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沧州明珠”)在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投资设立了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锂电”),由明珠锂电实施建设“年产10,500万平方米湿法锂电池隔膜项目”,公司与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锂电”)签订《合作协议书共同投资建设该项目。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6-043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合作协议书签订的基本情况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沧州明珠”)在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投资设立了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锂电”),由明珠锂电实施建设“年产 10,500万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约 5.92亿元,项目规划用地约 120亩,拟建 3条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该项目已于 2016年 2月开始启动,预计 2018年 2月达产,建成后将形成年产 10,500万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的生产能力。
2016 年 5 月 27 日,公司与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锂电”)签订《合作协议书》,公司与中航锂电共同投资建设该项目。具体为中航锂电以零价格受让公司拥有的认缴明珠锂电 10%出资权,出资价格每 1元出资额(注册资本)5元,合计投入 5,920万元。
2016年 5月 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介绍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栋梁
住所: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滨河北路 66号
注册资本:86,69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