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7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蓝旗营等12个卫生院污水处理设备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3610020021
项目联系人:郭佳
项目联系电话:0314-2076366
采购人:卫生局
采购人地址:兴隆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4-5056625
代理机构:承德中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4-2076366
预算金额:6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6月17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5-2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5-2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共服务大厅-网上报名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基本资格要求: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2014或201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可以是完税证明、近期缴纳税收凭证、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可以是近期缴纳社保凭证、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的社保的证明)的相关材料;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检察院开具)或书面声明;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特殊资格要求:1、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注册建造师须注册于本公司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提供近三年医用污水处理业绩1份(合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