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风电资讯 光伏资讯 电力资讯 | 新能源汽车 生物质能 节能环保 | 煤炭资讯 石油资讯 天然气资讯 | 企业黄页 供求平台 | 项目审批 智能信息
风电招标 光伏招标 技术数据 | 风电投资 光伏投资 电力投资 | 风电会展 光伏会展 电力会展 | 招商园区 专题报道 产业书刊 | 网络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阅读

土壤修复政策再现重大变更 风险评估或被弱化

添加时间:2016-05-16 11:34:41 来源:中国环境修复网

5月9日,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州环保局自2016年5月29日起实施湖南省地方标准《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标准》(DB43/T 1125-2016)。通知指出,该标准由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6年3月29日批准发布。

作为该标准起草单位,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基于湖南省土壤重金属背景情况、土壤污染现状、典型重金属污染场地污染情况及治理状况的调查分析,形成了《湖南省典型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污染特征研究报告》;通过对湖南省污染场地土壤重金属修复指标、限值、监测要求、检测方法和治理技术等方面研究,制定了《湖南省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标准》。

不同于《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该地方标准给出了重金属污染物具体修复数值标准。长久以来,由于过分强调各地土壤的特殊性,使得《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仅给出了计算修复目标值的方法和可接受风险水平。但是,风险评估的复杂性和随意性让一些地方环保部门不愿意接受或接受不了风险评估计算出的修复值。

该标准的实施可能意味着,湖南省重金属污染场地调查评估将不再采用风险评估计算风险值和修复值,而是直接将土壤污染值同修复标准比较判断。但是风险评估中暴露途径等仍需评估,因为这涉及到后续的风险基础上的修复,即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

该标准还规定,对于有特殊要求的重金属污染场地,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土壤修复工程效果评价、验收可参照《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长期以来,湖南都是被用作一个典型例子来说明各地土壤性质的差异,特别是重金属的背景值。显然,类似英国西南部的Shipham矿区的极端情况不是国家和地方标准要考虑和解决的,这样的场地可以采用该标准提出的“特事特办”。

尚不清楚该标准的发布是否会影响正在修订中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也不清楚是否影响其他地区土壤地方标准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