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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市工业和通信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印发

添加时间:2016-05-13 13:05:16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近日,从上海经信委获悉,《2016年上海市工业和通信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已经印发,要点提出2016年上海市工业和通信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重点包括: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实施工业环境治理、着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着力夯实基础管理工作四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印发《2016年上海市工业和通信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经济信息化委、经委(商务委)、工业集团:

为加快实施工业绿色发展战略,促进工业创新发展,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提升城市生态文明水平,现将《2016年上海市工业和通信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部署推进,制定本单位2016年度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目标和方案,强化细化工作措施,推动本市工业和通信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再上新台阶。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5月6日

2016年上海市工业和通信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关键之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今年工业和通信业节能目标为:“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5%,工业能源消费增量20万吨标准煤;单位电信业务总量综合能耗下降2%,通信业能源消费增量7.5万吨标准煤”。全市工业和通信业系统要按照本市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要求,加强与“十三五”各专项规划的衔接,确保开好局、起好步。

一、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扎实推进绿色产业园区创建。发布绿色园区评价导则,动员国家级、市级园区积极参与绿色园区创建,指导园区编制创建方案,推进绿色交通、分布式光伏、废弃物综合利用、绿色照明、绿色建筑等工程。研究工业园区能源统计体系,建设工业园区绿色监测平台。组织本市国家级、市级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评估改造方案,制定验收标准。相关区县要明确改造园区名单,跟踪改造进展,确保至2017年底,全部国家级、30%市级园区完成循环化改造。

(二)稳步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绿色标准,引导开发绿色产品,探索建设绿色工厂,加快创建绿色园区,联合打造绿色供应链,着力搭建绿色制造服务平台,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开展本市绿色制造现状调查,制定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方案,编制绿色制造共性关键技术目录,推进绿色制造技术创新及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研究绿色制造评价体系及评价标准,制定汽车、通信行业绿色评价和评估方法。

(三)继续推进能效提升工程。推进电机、配电变压器等通用设备能效提升,推进节能技术改造40项。对“万家企业”中未完成节能目标的企业实施强制能源审计,推动50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推动重点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中心和绿色数据中心项目建设,推行重点行业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

二、着力实施工业环境治理

(四)加快实施集中供热锅炉清洁化改造。鼓励专业服务机构参与锅炉清洁化改造工作,建立月度统计分析制度。相关区县按月将推进情况报市推进办,确保完成26台集中供热锅炉清洁化改造方案的编制工作并开工建设,争取年内完成5台。

(五)推动实施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调整、提升、转型,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实施大宗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筹建长三角地区资源综合利用合作平台和协同机制。

(六)全面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围绕钢铁、化工、石化、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开展200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编制行业清洁生产共性技术和示范案例指南。相关区县、工业集团要确保完成30家列入国家大气考核企业的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三、着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七)提升发展高效节能产业。评审并推广80项节能产品,推广一批高效节能技术和装备,大力推广新建工程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组织用户与节能服务公司专场对接,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200项。

(八)提速发展先进环保产业。推广空气净化、水处理等先进环保产品,加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宣传,推动电厂脱硫脱硝除尘、中小电镀企业废水处理等领域加快开展试点示范,规范第三方治理行业发展。

(九)提质发展再制造产业。重点推进临港再制造产业示范园建设,开展工业再制造产品评估、试点和示范,开展旧件逆向回收体系试点建设,组织实施在役再制造推进计划,探索开展航天设备、医疗设备等高端、智能、在役再制造。

四、着力夯实基础管理工作

(十)编制发布工业绿色发展“十三五”规划。按照国家和本市节能减排总体要求,围绕本市工业形势、用能需求、重点发展领域等方面,确定“十三五”节能目标和发展战略,明确重点任务、主要举措和保障措施,发布本市工业绿色发展“十三五”规划。各区县、工业集团要结合本区域(单位)实际,加快“十三五”规划的编制与发布。

(十一)修订实施工业节能减排扶持政策。修订实施节能技改、合同能源管理、清洁生产、企业能源管理中心等政策,调整支持重点,完善支持流程,强化支持绩效。各区县要配套完善本区域工业节能减排支持政策,形成工业节能减排差异化、多元化支持体系。

(十二)持续深化节能监察与目标考核。加大节能监察力度,依法加强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管理岗位备案、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淘汰落后设备及落后产能等专项监察工作。各区县、工业集团、通信业企业要根据今年节能指标任务要求,分解目标,抓好所属重点用能单位的能耗情况及能效指标监控工作,并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工作进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十三)大力加强节能宣传与培训。完成上海科学节能展示馆更新改建,集中展示“十二五”期间本市节能环保领域成就。组织开展2016年节能宣传周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推进节能环保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实施100期节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