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年4月29日收到公司债券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发来的《联合信用评级关于将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201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项继续列入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联合评级决定将公司信用等级及公司发行的债券“11 华锐 01”、“11 华锐 02”信用等级继续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以下为公告原文: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联合评级继续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锐风电”)于 2016年 4 月 29 日收到公司债券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发来的《联合信用评级关于将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201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项继续列入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联合评级决定将公司信用等级及公司发行的债券“11 华锐 01”、“11 华锐 02”信用等级继续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联合信用评级关于将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 201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项继续列入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