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到,近日山西阳泉市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立足我市煤电能源优势,融入我省“煤一电一车”产业链,初步形成以电动汽车零部件为重点,与全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电动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体系。
以下为文件全文:
阳政办发〔2016〕9号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和《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5〕115号),加快推进我市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加快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是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民生改善的新动力,对实现我市创新发展、转型发展、绿色发展、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把煤电能源优势转化为人民群众的消费红利,降低出行成本,满足多元、便捷出行需求,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二是有利于减少污染排放,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环境质量;三是有利于扩大电力需求,化解煤炭产能过剩矛盾,优化我市能源消费结构;四是有利于带动相关制造产业、信息技术产业以及金融、保险等服务业的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改善我市“一煤独大”的产业结构,推动构建以创新为导向的新型经济发展模式。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发展电动汽车产业的战略部署,坚持围绕优势创抓机遇、围绕机遇创造需求、围绕需求创新产业、围绕产业创优机制的方针,立足煤电能源优势,以我省打造“煤一电一车”产业链为机遇,强化推进措施,构建电动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体系,推动充换电配套设施全覆盖,创新商业模式,创优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环境,持续扩大电动汽车市场应用领域和规模。
(二)发展目标及重点
1.相关产业取得进展。立足我市煤电能源优势,融入我省“煤一电一车”产业链,初步形成以电动汽车零部件为重点,与全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电动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体系。
2.市场应用成效明显。以党政机关、公共服务领域和城乡结合地区民生领域用车为引导,通过示范应用、完善配套、政策扶持,推动私人领域用车市场快速发展。到2020年,全市电动汽车市场保有量达到5000辆以上。
3.充电设施满足需要。按照标准统一、适度超前、快慢互济的原则加快推进充电设施建设。2017年,实现公共服务领域、党政机关等区域覆盖;2020年,形成覆盖全市、布局合理、高效智能的充电服务网络,满足电动汽车推广应用需求。
三、工作任务
(一)推进产业发展
积极融入“一带一路”经济圈,和全省“煤一电一车”产业链,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按照电动汽车及零部件相关产业发展目标及重点,推进我市电动汽车及相关零部件配套产业的起步和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加大引资、引技、引智力度,推动国内外知名电动汽车生产、充电设施制造和服务企业与我市企业合资合作,积极引进知名品牌电动汽车生产、充电设施制造和服务企业落户我市,与我市电动汽车相关的电池、电机、电控、充电设施等企业合作,全面促进电动汽车及零部件配套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投促局)
(二)扩大市场应用
城市公交领域新增或更新的车辆中,电动公交客车应用比例按照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经信委《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晋财建一〔2015〕68号)和市财政厅、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委《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阳财建〔2015〕88号)要求执行, 2016-2019年比例应分别达到50%、60%、70%和80%。(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
各级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公共服务领域和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本部新增或更新的车辆中,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比例不低于25%。2017年以后逐年提高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比例。(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国资委)
积极拓展电动汽车应用领域,结合我市产业优势,鼓励在农用机械、工矿作业及物流、景区交通等领域推广应用电动汽车。(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经信委、市旅游局)
鼓励进行城乡区间用电动乘用车试点工作,在保障产品质量、运行安全的前提下,为城乡区间用电动乘用车创造规范宽松的市场运行环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