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省委、省政府发出通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通知全文如下:
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长白山开发区、长春新区,扩权强县试点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厅、委和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
现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2日
《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加快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创建“美丽吉林”,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
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先后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将其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格局,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调研期间,要求我省要通过久久为功的行动,让吉林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的吉林新篇章。目前,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总体不高,虽然起步较早,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经济长期粗放型高速增长,使我省资源、环境约束日趋紧张,生态系统功能退化严重,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道路已成为我省必然选择。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内在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选择,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维护生态安全的重大举措。全省上下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以建设“美丽吉林”为统领,勇于创新,开拓进取,采取强有力措施,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逐步形成全省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统领,以新一轮振兴发展为主题,以转型升级为主线,发挥五个优势、推进五项举措、加快五大发展,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有机融合,依托我省独特的生态优势,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快推动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推进资源节约利用,加强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好、保护好吉林的自然生态环境,让全省城乡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实现全省经济和社会的永续发展,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的吉林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在资源开发与节约中,坚持节约优先,以最少的资源能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在环境保护与发展中,把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做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在生态建设与修复中,以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
——坚持绿色循环低碳的发展方向。要尊重自然、尊重客观规律,在经济发展中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调整产业结构,推动城乡建设和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向绿色化、循环化、低碳化方向发展。
——坚持把深化改革与创新驱动作为内生动力。以生态文明建设改革总体方案为统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断深化制度改革和科技创新,探索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注入强大动力。
——坚持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相结合。既要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约性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好生态文明建设攻坚战;又着眼长远,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培育生态文化作为重要支撑,把创新机制、健全法制、完善政策、强化监督、加强宣传引导相结合,逐步构建政府推动、市场驱动、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的生态文明推进机制。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省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在全社会得到推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显著提高。
——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逐步优化。全省经济、人口布局向均衡方向发展,城市空间控制在合理规模,城乡结构和空间布局明显优化。
——资源利用效率更加高效。全省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能源消耗强度、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持续下降,资源产出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逐步提高,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基本建立。
——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环境空气质量基本达标,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松花江、辽河流域水质优良比例分别达到74.29%、53.85%,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高于94.1%,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土壤环境恶化趋势得到遏制,生态系统稳定性逐步增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5%以上,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达到60%,自然湿地保有量达到120万公顷,50%以上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生物多样性丧失速度得到基本控制,全省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确立。基本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后果严惩”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等关键制度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
——生态文明意识显著增强。全社会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显著增强,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普遍推行。
三、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1.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创新发展理念,优化空间结构,引导产业布局,完善配套政策,严格按照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定位推动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和生态安全格局。开展白山市、通榆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试点示范建设,推动通化东昌区、集安市升级为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力争将镇赉、柳河、桦甸、蛟河等县(市)调整为重点生态功能区。积极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探索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研究提出限制和禁止发展产业目录,强化产业发展指导和约束。全面推动市县规划改革创新,合理划分确定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规模和比例结构,探索开展“多规合一”,为一张蓝图绘到底奠定基础。坚持分类指导、因地施策,做好“东、中、西”区域战略三篇文章。建设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区,推进内联外通、生态恢复保育、绿色产业、沿边开放、大旅游等五项先导工程;建设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推动工业向高端智能绿色转型、农业向规模优质高效转型、服务业向现代集聚协同转型、城市向绿色智慧人文转型,构建创新创业、产业发展、城镇化、开放合作等区域高地,引领带动东西部协同发展;建设西部生态经济区,实施河湖连通、绿化造林、水土保持、沙地碱地综合治理等重大工程,提升生态调节功能,构建高效生态产业体系,再现草原秀美风光。
2.全面推进绿色城镇化。认真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吉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宏观布局,实施“强化中部、构筑支点、区域联动”的空间策略,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以人为本、集约高效、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加强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严格“三区四线”管理,科学确定城镇开发强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合理布局城镇各类空间,提倡城镇形态多样性,防止“千城一面”现象。加快推进绿色城市建设,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构建绿色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绿色能源和低碳便捷的交通体系。积极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探索投融资、建设维护、运营管理等模式。加快推进白城市国家级海绵城市试点建设,争取将省内其他城市列入国家试点政策支持范围,提升城市绿地汇聚雨水、蓄洪排涝、净化生态功能。统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提高城市土地综合利用率。开展敦化市、临江市、通化县、东丰县、镇赉县等生态城镇化试点建设,推进辽源市、四平市、榆树市等13个国家智慧城市建设,抓好长春市、吉林市、延吉市、二道白河镇等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建设。强化县城和重点建制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的监管,提升建设、运行和管理水平。
3.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强化规划的科学性和约束力,编制县域镇村体系规划、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按照“六通、六改、六建、三化”标准要求,建设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现有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基本完成现有农村公路危险桥建设。启动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0%-80%。加快农村公路屯屯通、农村庭院整治、农村绿化美化、农村学校改造、农村村级“一站式”服务群众平台、农村休闲广场、健身器材等社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加快村庄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厕所革命”,针对不同区域、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改造方案,五年改造农村厕所200万座。加快推进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到2020年创建300个美丽乡村,打造美丽庭院和干净人家100万户。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逐年减少化肥和农药施用量,全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实行测土配方施肥,增加有机肥资源利用,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积极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农作物秸秆和农膜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努力建设宜居宜业、幸福和谐的农村美丽家园。
4.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健全国土空间用途和生态红线管控制度,科学规划生态空间,合理划定禁止开发区、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等生态保护红线,确定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生态红线面积。到2020年,新建国家级保护区5个、省级保护区10个,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14.5%。加大典型生态系统、物种、基因和景观多样性保护力度,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区和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建设,重点建设东北虎(豹)、长白山棕熊、长白山原麝、长白山红豆杉等10个野生动植物栖息繁育保护地,扩大野生濒危动植物种群,到2020年濒危动植物保护率达到95%。加强培育和保护森林生态系统,推进天然林保护二期、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五期等重大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工程建设。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完成林地清收面积55万公顷、森林抚育70万公顷。保护和治理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实施河湖连通工程,利用松花江、嫩江、洮儿河、霍林河的洪水资源及灌溉回归水量对规划区内的203个湿地、湖、泡、水库进行连通,恢复改善湖泡湿地总面积达到4939平方公里;实施草原恢复工程,落实草原奖补面积,严格落实禁牧制度,推进退耕还草还湿和荒漠化治理。到2020年治理“三化”草原面积0.5万公顷。加快建立生态地理信息和卫星遥感监测系统,实现全天候动态监控。积极探索建立松花江、鸭绿江、图们江“三江”源头生态补偿机制,提升长白山生态功能。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以市、县等区域板块为重点,从建设美丽街道社区、美丽乡村抓起,加快人居生态、田园生态、采业生态、产业园生态、连廊生态建设,培育生态文明建设的“细胞工程”。到2020年,创建生态示范市(州)2个、生态示范县(市、区)10个、生态示范乡(镇)和村2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