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集团4月12日午间公告称,2016年4月11日公司(乙方 )与铁岭政府(甲方)签署了《辽宁省铁岭县生物质发电项目投资协议书》,公司在甲方境内投资生物质发电项目。
根据协议,甲方计划将园区的 280 亩土地用于项目建设。 公司在甲方境内投资新建生物质发电项目,主要产品为生物质绿色电量。公司建设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投资建设 2×40MW 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项目总投资额约为 5.1 亿元人民币。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投资建设1×40MW 生物质直燃发电机组,投资额约为 2.9 亿元;二期建设 1×40MW 生物质直燃发电机组,投资额约 2.2 亿元。项目实施后可年消纳处理农林废弃物 60 万吨。 在具备开工条件后 6 个月内开工建设,有效建设工期为15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