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为大家分享了第一部分 电力行业碳排放特点。本期为大家分享现有试点电力行业的配额分配方式。
二、现有试点电力行业的配额分配方式
配额如何进行分配是碳交易各参与方的关注重点,尤其是被纳入的控排企业。配额发放的合理与否,将直接影响电力行业碳市场的参与积极性以及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成本。
目前国家尚未针对首批纳入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的行业出台明确的配额分配方案,正处于配额试分配及收集建议阶段。尽管如此,我们仍可以根据已运行的7大碳交易试点的配额分配方式来简单分析下电力行业现有的配额发放方案。7大试点电力行业的配额分配方式汇总如下表所示。
根据目前试点的情况来看,电力行业的配额分配方式主要分为历史排放强度法和基准法。
北京、湖北和天津试点采用历史排放强度法,侧重于根据企业过去年份的碳排放强度来确定发放的配额量,这种分配方式相对于控排企业而言较为可接受性强,但不利于鼓励行业先进,容易导致配额过剩,碳市场活跃度不足的情况。
广东(燃煤燃气纯发电机组和燃煤热电联产机组)、上海和深圳试点采用基准法,侧重于根据行业标杆值确定发放的配额量,以此鼓励行业先进,倒逼企业进行技术革新和节能减排,但电力企业的减排压力会相对增大,一个公平合理的行业标杆值的确定也存在难度,需考虑行业技术发展现状、减排空间、能耗标准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