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9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召开2016年自治区能源工作(视频)会议,全面总结自治区2015年和“十二五”能源工作,明确 “十三五”能源发展思路,安排部署2016年能源工作重点任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援疆办主任张春林参会作工作报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创军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2015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和全区经济下行压力,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的大力支持下,全疆发改及能源系统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开拓进取、主动作为,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一是全面提高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全年能源生产总量1.93亿吨标煤,同比增长1.04%;全年能源消费总量1.57亿吨标煤,同比增长4.9%;重点能源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559.2亿元。二是“三基地一通道”建设快速推进。截止2015年底,全区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6607万千瓦。塔城白杨河、托克逊黑山2个矿区总体规划、准东—华东(皖南)±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百里风区风电基地项目规划、准东外送新能源基地规划、中石化新疆煤制气外输通道—“新粤浙”煤制气管道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获得了国家批复核准。三是谋大谋远抓规划。编制完成了《新疆“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丝绸之路经济带能源发展规划》等各项规划和实施方案共18项。四是能源行业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首次编制发布《新疆能源年度报告(2014)》,建立起能源统计月报,按月印发《自治区能源统计月报》。五是开拓进取抓改革。持续推进能源领域简政放权。起草完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工作方案》,配合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编制完成《新疆能源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六是积极落实低电价政策。全区实现工商用电同价,出台纺织服装生产企业优惠电价政策,督促落实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下调政策。
会议强调,面对能源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十三五”时期我们要牢牢抓住发展第一要务不放松,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三个引领,即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围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工作总要求,牢固树立能源安全底线、生态环保红线、节能提效主线的“三线”思维,毫不动摇地推动建设“三基地一通道”,重点提升能源集约高效转化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能源资源外送能力及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能力,积极建设和打造国家级综合能源安全供应基地、全国能源生产消费革命示范区、全国能源科技创新排头兵、全国能源体制改革试验田和能源国际合作大舞台。
会议要求, “十三五”能源发展必须坚持以下几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三基地一通道”的战略定位。二是坚持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的基本理念。三是坚持开发、转化、外送的发展路径。四是坚持西联东进、疆能外送、服务全国的发展方向。五是坚持科技创新的驱动引领作用。六是坚持把改善民生、惠及当地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会议强调,2016年能源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发展改革工作会议、全国能源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南疆工作会议部署,以 “消化存量,控制增量,调整结构,推进改革”为总基调,扎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主动引领能源发展新常态,编制发布“十三五”能源规划,稳妥做好规划衔接和落实工作。
二是转变煤炭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大型煤炭基地清洁高效开发。有序推进大型煤炭基地建设,积极推进煤矿兼并重组,关停一批高污染、高耗能、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煤炭落后产能。
三是积极实施“电化新疆”工程,提高电能消费比重。加快推进配电网建设改造。大力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全面提高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加强疆内750千伏电网建设。
四是适应新要求、落实新举措,提高大型煤电基地发展质量和效益。合理控制煤电建设节奏。全面开展煤电升级改造。全力做好疆电外送,加快准东—华东(皖南)±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建设,确保2018年上半年投产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