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国华电力公司宁东电厂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1号、2号发电机组执行超低排放电价的通知》,至此,电厂取得了炉外脱硫改造项目所有政策支持性文件,标志着炉外脱硫改造项目的圆满收官。
在后续“超低排放”核查监测中,双机组运行时段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国家“超低排放”限值要求,#1、#2机组尘、硫、氮排放指标分别为3.64毫克/立方米、16.5毫克/立方米、28.7毫克/立方米和3.8毫克/立方米、29.2毫克/立方米、30.2毫克/立方米。成为西北地区首家实现“近零排放”的在役循环流化床燃煤电厂,在全国CFB机组30万千瓦等级电厂中居于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