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的新能源汽车推广走在全国前列。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约34万辆,其中长三角地区占据了33%。但是,至今长三角地区之间的新能源汽车用车难问题,仍然在阻碍着电动车的市场化进程。
3月24日,在浙江金华举行的“电动汽车百人会首届长三角汽车发展推进高端研讨会”上,上海市合作交流办公室主任、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秘书长姚海提议:“为了在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过程中,更好地发挥各城市比较优势,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协同发展,建议长三角30个城市组成新能源汽车联盟。”
这个提议得到了与会专家的一致认同,但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破除地方政府对当地产业的过度保护,这将决定该联盟能否最终落地。
在当天的研讨会上,作为联盟创始成员之一的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推进办公室主任刘建华发起了《长三角新能源汽车发展推进合作倡议书》,内容包括:一、建设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开放新能源汽车市场,鼓励公平的市场竞争,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推动提供产品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实施统一的充电设施标准体系,执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准体系项目表(2015年版)》要求,统一充电设施相关标准,促进充电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服务平台。
三、创新共享新型商业模式,推动分时租赁、微公交等新商业模式的复制共享,鼓励社会各类企业通过多种商业模式积极参与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
四、形成长效的推进机制,成立长三角新能源汽车推进联盟,确立联动推进机制,共商重大问题,促进技术产品合作、资源共享、人才互补,实现共同进步、成果共享。
根据《长三角新能源汽车发展推进联盟章程》,联盟是由长三角区域内从事新能源汽车发展推进的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会议将采取定期、不定期交流等形式进行沟通。
长三角城市联盟重点在于改善新能源汽车在长三角的使用环境。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提供的《长江三角洲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及互联互通研究》(下称《报告》)显示:
截至2015年底,全国39个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区域)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总量达到383285辆,充电桩约4.9万个。其中,长江三角洲在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充电桩建设上,起到了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