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到,近日安徽省环保厅公示关于拟作安徽淮北平山电厂2×66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1#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淮北申皖发电有限公司的申请,省环保厅组织淮北市环保局、淮北市环境监察支队、烈山区环保局等单位对该公司2×66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1#机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召开了环保验收会议。我厅认为1#机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环境保护符合竣工环保先期验收条件,拟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先期验收。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规定,为保证验收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若对本项目验收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安徽省环保厅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处。
项目名称:安徽淮北平山电厂2×66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1#机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淮北市烈山区古饶镇境内的平山脚下、淮北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内
建设单位:淮北申皖发电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项目概况:安徽淮北平山电厂2×66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位于淮北市烈山区古饶镇境内的平山脚下、淮北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内,厂区占地面积51.5 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台660兆瓦超超临界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配置2台1948吨/小时超超临界参数变压直流煤粉炉,同步建设脱硫、脱硝及除尘系统,不再设置烟气旁路,配套建设储煤场、污水处理等公用及辅助工程。本次验收范围为1#机组配套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1#机组于2013年11月开工建设, 2015年12月投入生产。2台机组工程总投资为609241万元(非决算)、其中环保实际总投资为76618.71万元,占总投资的12.58%。
脱硫脱硝除尘环保措施落实情况:1#机组脱硫系统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以石灰石作为脱硫吸收剂,脱硫不设GGH、机组不设烟气旁路。石灰石浆液制备、石膏脱水系统及辅助系统为两台炉公用,引风机和增压风机合并设置。脱硝系统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SCR)烟气脱硝,以液氨作为脱硝还原剂。除尘系统采用高效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采用高频电源供电,末级电场配套使用旋转电极。脱硝完成后的烟气分别经过除尘器和湿法脱硫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65米高的冷却塔排放。项目各种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及循环冷却排污水分别经相应处理后回收利用,全部不外排;循环水系统设置旁流石灰软化处理系统一套。项目建设了脱硫、脱硝、除尘环保分布式控制系统(DCS)、脱硫与脱硝工程师站,并将关键控制参数引入,保留DCS历史数据一年以上。建设单位成立了环境管理机构,制定了《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标准》、《CEMS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