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到,今日,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石景山热电厂燃煤机组关停后电量补偿的公告,公告称2015年公司控股发电企业由此代发上网电量约27亿千瓦时,预计将增加公司2015年度营业收入约9亿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压减燃煤的工作部署,公司分公司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石景山热电厂(以下简称:“石景山热电”)4台燃煤机组于2015年3月19日完成了关停工作(具体详见公司2015-07号公告)。
为支持北京市燃煤机组关停工作,经国家发改委《关于京津唐电网关停燃煤电厂有关政策的复函》(发改办运行[2015]1653号),同意给予京津塘电网关停燃煤机组连续三年的发电量指标,补偿标准为不超过在役燃煤机组平均利用小时。
为此,2015-2017年公司石景山热电燃煤机组关停后的补偿电量由公司其他高效、低排放的控股发电企业代发。 其中,2015年公司控股发电企业由此代发上网电量约27亿千瓦时,预计将增加公司2015年度营业收入约9亿元。
由公司高效、低排放的发电机组代发石景山热电关停燃煤机组补偿电量,有利于提高公司机组利用小时,降低单位发电成本,增加主业收入。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