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丹麦海上风电交流对接会”在福州举行。福建省内外海上风电开发、设计、装备制造和施工等14家主要企业代表参加了交流对接会。丹麦驻华大使馆能源与环境参赞晏辞表示,丹麦企业特别重视中国海上风电市场的拓展,福建是丹麦优先选择的合作省份,希望能与福建企业合作,共同建设“中丹海上风电示范园”,实现共同发展、互利共赢。
一位与会人士告诉记者,福建方面也希望通过与丹麦进行合作,吸取丹麦在风电设计、技术、开发和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夺得在海上风电发展领域的先机,领跑国内海上风电。
这已是一年之内第二次举行的福建和丹麦海上风电交流对接会。去年4月,福建就曾举办“中丹海上风电研讨会”。
资源优势较明显
今年1月,福建龙源南日岛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4台风电机组顺利并网发电,成为我国长江以南地区第一个并网发电的海上风电项目。
根据福建省发改委的信息,核准建设的莆田南日岛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是迄今国内获批建设的最大海上风电场项目。据称,莆田南日岛海上风电场项目总投资为82.25亿元,规划安装100台单机容量为4000千瓦海上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40万千瓦,建设工期36个月。项目全面投产后,预计年上网电量达14.15亿千瓦时,可替代标煤45万吨、减少用水439万吨。
福建省能源研究会的一位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福建省地处欧亚大陆的东南边缘,濒临东海和台湾海峡,海岸线总长6128 公里,受季风和台湾海峡“狭管效应”的共同影响,福建沿海风能资源十分丰富,发展海上风电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据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测算:福建省海上风能理论蕴藏量为,水深20米以内近海风能总量约为27.4吉瓦;按等效负荷3000小时计,理论年发电量约为822亿千瓦时。预计福建省沿海陆上风电到2020年前后可开发的资源将大部分开发。因此开发海上风电是拓宽风电资源领域、保证资源接替、扩大风电开发规模的重要举措。
根据2014 年12 月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共计44 个项目列入方案,总容量1053万千瓦;其中,福建省列入方案的项目7 个,容量达210万千瓦,仅次于江苏,位列全国第二。江苏占了44个项目中的18个项目,总装机量达348.97万千瓦,约占全国三分之一。
而去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则明确提出,苏北海域包括江苏省连云港市、盐城市毗邻海域将统筹规划海上风电建设。
“这几年,江苏发展海上风电的势头的确很猛,也有一些政策在向江苏倾斜,但福建并非没有机会。对于海上风电这一领域来说,大家都是新进入者,基本上处于同一起跑线。而且从全国海上风电的整体规划来说,仅靠江苏难以支撑整个海上风电规划的实施。可以说,凡是沿海有资源条件的省份都在积极推动海上风电发展。”闽东电力公司的一位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