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到,近日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拟投资设立安徽省售电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公告,拟拟自筹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出资设立售电公司。售电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20,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投资概述
为适应电力体制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售电业务的专业化管理,提前布局售电市场,公司拟自筹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出资设立售电公司。售电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20,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售电公司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16年3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设立安徽省售电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次投资设立售电公司事项,尚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二、投资主体情况
本次投资无其他投资主体,由公司出资人民币2亿元进行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拟成立售电公司基本情况
新公司名称:安徽省售电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
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暂定,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电力购销;电力输配;各种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电力咨询、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国家允许经营的电力相关业务(工商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出资方式:公司以货币出资。
出资比例:公司出资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 100%。
四、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由公司全额出资,无其他投资主体。
五、设立售电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投资设立售电公司是为了适应电力体制改革的需要,利用公司规模优势和行业优势,提前布局售电市场,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认为未来售电市场及相关业务前景广阔,设立专业化的售电公司,可依托自身电源企业优势,利用自身成熟的电力管理经验,有利于公司开拓新的用电市场,拓展用户群体,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