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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鼓励可再生能源参与电力市场

添加时间:2016-03-08 14:30:24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记者8日从发改委网站获悉,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电力运行调节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落实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各地要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电力运行调节工作,力争在推进落实电力体制改革上有新作为。发改委要求落实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明确并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接受外来电中清洁能源的比例。积极推进直接交易,推进节能低碳电力调度,推动开展试点工作,包括认真做好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相关工作以及抓紧开展交易机构组建试点工作。

全文如下:

北京市、河北省、江西省、河南省、陕西省、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吉林省能源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0.00%]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神华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落实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各地经济运行主管部门、电力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发展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坚持改革引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电力运行调节工作,力争在推进落实电力体制改革上有新作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监测分析,准确把握电力供需形势

(一)各地经济运行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电力供需形势监测工作。要充分认识经济运行新常态的内涵,准确把握电力需求走势,运用大数据手段提高监测精度,提升监测水平,加强对重点行业、产业集聚地区用电的分析,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积极和气象、水利等部门联系,及早把握天气、自然灾害对电力供需的影响;强化对水电来水、火电存煤、天然气供应等情况的监测,加强对风电、光伏发电出力的预测。积极做好月度监测分析和电力电量平衡预测,请各地经济运行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分析2016年发电、用电和送受电情况,做好电力供需平衡预测,填写附表并形成分析报告;请有关电力企业总结2015年建设、生产及运营情况,对2016年电力生产情况进行分析预测,提出应对措施建议,并做出分析预测报告。

(二)行业协会、电力企业应主动配合做好电力供需形势的预测和分析工作。电力行业协会要加强电力供需形势预测和统计分析报告。电网企业要做好月度电力电量平衡预测,及时提出有关建议。发电企业要加强生产运营情况监测分析。

(三)发挥机制平台作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电力厂网协调例会机制、电力交易信息披露机制等平台的积极作用,沟通情况、反映问题和研究政策,共同做好电力运行调节工作。

二、落实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

各地经济运行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落实优先发电制度,商能源建设主管部门优先预留规划内可再生能源的年度发电空间,鼓励可再生能源参与电力市场,合理确定纳入优先发电的机组类型及优先顺序。明确并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接受外来电中清洁能源的比例,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奋斗目标实现。电力企业要加强配合,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出力预测水平,减缓电力电量平衡压力。

各地经济运行主管部门要会同电力企业,严格落实优先购电制度。通过提高负荷监测分析和控制能力、建立市场化的电力应急响应机制、实施有序用电等方式,优先保障一产、三产中的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行业以及居民生活用电;根据本地区用电实际,合理确定优先购电电量规模及优先顺序。统筹考虑优先购电电量与发电量计划的关系,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时,保留的计划电量规模应不低于优先购电电量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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