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能源局发布《省物价局省能源局关于对新能源发电项目实行电价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确认全省266个项目装机129.26万千瓦(不含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为新能源电价补贴项目(第二批)。本文只选取光伏项目。
原文如下:
根据《省物价局省能源局关于对新能源发电项目实行电价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环资〔2015〕90号)要求,省能源局对各市、州报送的新能源项目及相关附件逐一进行了审核,确认全省266个项目装机129.26万千瓦(不含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为新能源电价补贴项目(第二批)。其中,风电项目11个装机56.31万千瓦,光伏电站15个装机64.62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40个装机8.33万千瓦。
个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电网公司根据并网验收情况,直接列入补贴项目,由电力公司按规定转拨电价补助资金,我局不单独审核确认。
现将审核确认目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3月7日至3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向湖北省能源局反映。
联系电话:027-87894027
附件:湖北省新能源电价补贴项目目录第二批(光伏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