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种迹象表明,2016年以来,我国绿色金融迈入了突破性发展阶段。在2月26日上海举行的二十国集团(G20)财长及央行行长会议上,绿色金融和气候变化资金作为新的议题重点讨论,首次被写入《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公报》(以下简称《公报》)。而在此前1月份,我国刚刚牵头成立了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随着绿色经济转型步伐加快,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持续推进,以及首批绿色金融债券的发行,绿色金融也迎来了“最好的时光”。
首次作为重点议题写入G20公报,监管层力推绿色金融
早在2015年11月,G20主席国中国联合相关方就开始了为绿色金融做议题和落实方案的研究准备。为促进更加可持续和环境友好型的增长,2016年1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就与英格兰央行共同发起成立了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并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会议,讨论了2016年的工作目标及研究计划。
2月26日-27日,二十国集团(G20)财长及央行行长会议在上海举行,绿色金融和气候变化资金,成为会议重点讨论的两个新议题之一(另一个是反恐融资)。这体现了G20各方通过改善全球金融治理,解决绿色可持续发展和气候变化问题的决心。
这次会议的重要任务在于,识别绿色金融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障碍,并基于对各国经验和最佳实践的总结,分析并提出可提升金融体系动员私人部门绿色投资能力的可选措施,以促进全球经济的绿色转型。
中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会上介绍称,会议认识到动员绿色金融的重要性,也意识到发展绿色金融存在的机制和市场障碍,并根据国别经验,就如何增强金融体系能力,更好地动员私人资本开展绿色投资提出方案建议。
在G20框架内与各成员共同倡导推进绿色金融的同时,中国的绿色金融也在迅速发展,同时推动绿色经济和环保产业的发展。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骏指出,经济转型的动力促使中国考虑绿色金融。过去数年,中国已经在绿色金融领域做出多项努力,绿色信贷政策早在2007年7月正式启动,并已成为一项十分活跃的环境经济政策。目前,我国已经推出了多个绿色信贷项目。
绿色债券发行有了《指引》,认定和评估问题呼之欲出
作为绿色信贷长期、主要的资金来源,绿色债券解决了银行贷款期限错配的问题,因而得到广泛应用。其所募集的资金专门为可实现缓解和适应气候变化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近年在国际债券市场上日渐兴起,其在中国市场的落地也在2015年取得突破性进展。
为更好地引导金融机构服务绿色发展,规范绿色金融债券市场,2015年12月22日,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绿色金融债券,供金融机构通过债券市场筹集资金支持环保、节能、清洁能源、清洁交通等绿色产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