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2月2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方案》提出,推进能源生产与消费模式革命,推动节能减排,优化能源结构。到2018年,关键发电设施、用电设施和电网智能化改造基本完成,电力系统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进一步提高。
构建智能化电力运行监测、管理技术平台。加强智能楼宇建设,建立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监管平台。
到2018年,培育福建省互联网金融服务机构或平台100家以上,互联网金融年营业收入超300亿元。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6年2月5日
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充分释放互联网与经济社会融合潜力,积极构筑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拓展发展新空间,大力培育分享经济,特制定本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