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上海市环保局发布关于印发石化等5个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方法(试行)的通知,详情如下: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石化等5个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方法(试行)的通知
(沪环保防〔2016〕36号)
各区县环保局,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s)排放量计算,我局根据国家相关技术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石化、印刷、涂料油墨制造、汽车制造业(涂装)和船舶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方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附件:
1.上海市石化行业 VOCs 排放量计算方法(试行)
2.上海市印刷业 VOCs 排放量计算方法(试行)
3.上海市涂料油墨制造业 VOCs 排放量计算方法(试行)
4.上海市汽车制造业(涂装) VOCs 排放量计算方法(试行)
5.上海市船舶工业VOCs 排放量计算方法(试行)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