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集团26日午间公告,公司于2016年1月25日与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人民政府(下称新野政府)签署了《河南省新野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下称协议),就公司在新野县投资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达成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公司投资建设以当地农业秸秆、林业废弃物、农产品加工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该项目概算投资总额约3.2亿元,由公司独资或设立下属项目公司建设,其中,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总投资额约2.7亿元;在生物质集中供热项目中,公司将方将充分利用生物质直燃发电过程中产生的蒸汽,并为了保障供蒸汽的连续性,投资建设50吨/小时备用锅炉,项目总投资额约5000万元人民币。
新野政府则需需协助公司取得本项目立项、环评批准及规划、报建、用地等行政许可,协助乙方顺利通过环评批复,提供有利于项目核准的便利条件直至获得核准批复文件等。
公司表示,本项目有利于公司扩大生物质产业规模,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发展,若本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对公司 2016年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同时表示,本协议属于意向性协议,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协议而对协议当事人形成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