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2日,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十八届五中全会会议精神,加快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了绿色金融债券,为金融机构支持绿色产业开辟了债务资本市场融资渠道。
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绿色债券?接着,由于绿色债券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而在全球市场上,正处于蓬勃发展期,所以我们再来了解一下绿色债券全球市场的发展历史及现状。
一、绿色债券的定义
目前,我国对“绿色债券”这个大范围概念并没有明确的定义,但是在中国人民银行2015年12月22日发布的公告中,明确了绿色金融债券的定义,公告中指出绿色金融债券是金融机构法人依法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产业项目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并且在公告中还附上了一份《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以作参考。
而在国际上,对“绿色债券”的定义则已经有了统一的共识。在《绿色债券原则》中,明确定义了绿色债券是指任何将所得资金专门用于资助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项目或为这些项目进行再融资的债券工具。而绿色项目是指那些可以促进环境可持续发展,并且通过发行主体和相关机构评估和选择的项目和计划,包含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遏制自然资源枯竭,生物多样性保护,污染治理等几大关键领域。
二、绿色债券全球市场的发展及现状
近年来,国际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十分迅速,已经成为国际上普遍使用的为绿色产业融资的债务工具,其系代表了可持续发展项目调集资金的一种创新方式。国际上的绿色债券通常是免税债券,并且允许私人投资者投资于公司和组织机构的清洁能源、绿色交通和低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世界上的第一支绿色债券是欧洲投资银行(European Investment Bank)于2007年发行的5年期、6亿欧元、AAA评级的“气候意识债券(Climate Awareness Bond)”,该债券的募集资金被用于可再生能源和能效项目。
随后在2008年,世界银行(World Bank)和瑞典北欧斯安银行合作,发行了28.5亿瑞典克朗“绿色债券”,扩展了债券收益的使用领域,使其囊括废物、农业、林业及气候变化适应性项目的投资。可以说,绿色债券在初始阶段基本上都是由国际组织发行,如欧洲投资银行、世界银行和非洲开发银行(African Development Bank)等国际机构。
2013年3月,国际金融公司(IFC,世界银行集团成员)第一个发行了一笔国际基准规模(10亿美金)的绿色债券,该债券在一个小时之内销售一空,且被多倍超额认购,至此,绿色债券开始获得了全球投资银行和企业发行人的关注,且全球发行量开始出现井喷式增长,发行人的类型也开始出现变化,至2014年,开发银行和企业已经成为了全球绿色债券的主要发行人,当年发行量占比分别为44%和33%。
在开发银行中,欧洲投资银行是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发行人,其2014年的发行量达116亿美元,其次是世界银行和德国开发银行,发行量分别为80亿美元和40亿美元。亚洲目前主要是亚洲开发银行发行了5亿美元的绿色债券和日本开发银行发行的2.5亿欧元的第一支日本绿色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