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日本电力市场从2016年开始全面放开,该国城市和乡镇创建并运营的电力公司应运而生。进入后福岛时代,这些市级电力公司被赋予了很高期待,为了最大程度减轻对外国能源的依赖,同时摆脱日本大型公用事业公司的区域垄断,它们正不遗余力地扩大清洁能源电力供应能力。
《华尔街日报》日前报道称,受日本电力改革影响,该国市级电力公司正谋求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迄今已有14个城市创建了自己的清洁能源电力公司,旨在最大化利用本地资源为商业和家庭提供清洁电力。
日本计划成立1000家以上这样的市运营电力公司,不过这些应运而生的市电公司,对日本电力改革的意义大吗?其实,从国家能源规划上看,这可以看作日本能源自给战略的一部分,在振兴城市经济的同时,还能破除当前电力区域垄断问题。
2015年3月,日本政府内阁会议决定了《电气事业法》修正案和《燃气事业法》修正案,规定2020年4月将输配电业务从大型电力公司中剥离,并于2017年使城市燃气零售全面自由化。这直接刺激了可再生能源产业在日本的发展。事实上,如果将发、配、售电业务从大型电力公司中剥离,输电网就好似开放通道的高速公路一样可以进行自由输电,同时还有助于打破太阳能、风电的上网瓶颈,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
日本政府设定了“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从2014财年的11%升至22%至24%”的目标,日本经济产业省也透露,即将开始的财年将增加至少一倍的可再生能源补贴,从此前的360亿日元增至820亿日元(约合6.73亿美元)。
在这样的激励下,日本多个城市开始创建自己的电力公司,旨在挑战大型公用事业电力公司的地位。
当前,日本电力体制沿袭自二战盟军最高司令部在1951年下达的命令,即将不包括冲绳地区在内的日本列岛分为9大区域,分别指定一家公司承担发、输、售电业务。
这9大电力公司分别是北海道电力(Hokkaido Electric Power )、东北电力(Tohoku Electric Power)、东京电力(Tokyo Electric Power)、北陆电力(Hokuriku Electric Power)、中部电力(Chubu Electric Power )、关西电力(Kansai Electric Power )、中国电力(Chugoku Electric Power)、四国电力(Shikoku Electric Power)、九州电力(Kyushu Electric Power)。从1972年起,冲绳电力(Okinawa Electric Power)成为日本第10大电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