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晚间,漳泽电力(000767.SZ)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不低于5.32元/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60亿股,募集不超过29.8亿元资金,用于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的建设。
4日复牌后,在沪深两市双双
暴跌、触发国内首个熔断机制的背景下,漳泽电力盘中一度大涨近6%,收盘小幅下跌1.73%。
此前的12月2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电网承担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的主体责任,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
在环境压力下,新能源发电即将迎来曙光。而煤电企业的转型探索,正徐徐拉开大幕。
新能源发电风口初现
根据公告,本次漳泽电力募集资金将用于绛县陈村富家山风电场一期(100兆瓦)工程项目、龙溪镇3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和丰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阿克陶县4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另有8.93亿元,则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漳泽电力的本轮新能源投建,赶上了一个好契机。就在数日前,国家能源局公布了《办法》,明确了电网在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的主体责任,要求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若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被安排限发,则由多发电的机组(即现实中的火电机组)进行补偿。至此,困扰行业数年的弃风弃光问题,有望得到彻底解决。
“自2011年出现弃风限电,2014年大范围出现弃光限电以来,这一问题一直是制约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最大障碍。”中国风能协会秘书长秦海岩指出。2015年全年,我国弃风弃光电量预计将达到400亿千瓦时,直接电费损失约220亿元。其中弃风电量预计达到350亿千瓦时,比2014年多出200亿千瓦时。
而《办法》第二章第四条明确,电网将成为电力资源交易配置平台,需承担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统计和分摊可再生能源弃发电量、充分挖掘系统调峰潜力、加强输电通道建设等责任。这意味着,处理可再生能源限电问题的责任,明确落实在电网身上。
“这个文件直接明确了电网是实施的责任主体。电网能够消纳就可以批,不能消纳就不能批。”山东航禹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丁文磊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文件的出台,可能将成为新能源发电的风口。”
煤电业的转型探索
本次漳泽电力的定增对象,包括同煤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投资者。其中,同煤集团认购比例为20%-30%。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目前同煤集团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17%,为公司控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