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多位知情人士处获悉,能源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可能会在近期下发。此前,有说法称这一指导意见的下发时间是去年12月底,前述一位知情人士表示,下发时间可能在一月前后。
本报记者掌握的相关讨论稿中,多次提及了充电及储能等领域的发展方向,同时国家或继续积极引导、协调能源互联网的发展,“个人参与能源交易”也会受到重视。
三大章节或亮相
这份计划的全称为《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下称“行动计划”),目前已有讨论稿。有券商人士表示,讨论稿与即将下发的指导意见“差别或不大”。
讨论稿分三大章节:行动要求、重点任务和试点示范。而记者在讨论稿中看到,我国将会降低能源市场准入门槛、加快形成以开放、共享为特征的能源产业发展新形态;促进小微企业与个人、家庭参与能源交易。时间表上,2016-2018年,着力推进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工作:建成一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试点示范项目;攻克一大批重点关键技术与核心装备,能源互联网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初步建立能源互联网技术标准体系,形成一批重点技术规范和标准;催生一批能源金融、第三方综合能源服务等充满活力的新兴业态;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新兴市场主体;探索一批可持续、可推广的发展模式;积累一批重要的改革经验。 2019-2025年,着力推进能源互联网多元化、规模化发展: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成为经济增长重要驱动力;形成较为完善的技术及标准体系并实现国际化,引领世界能源互联网发展。
而在重点任务方面,则细分为了十大任务,如能源生产消费智能化设施、综合能源网络、信息通讯基础设施的建设,营造开放共享能源互联网生态环境、发展储能和电动汽车应用新模式、发展智慧用能和增值服务新模式、培育绿色能源灵活交易市场模式等。
储能设施被重点提及
多位新能源行业人士指出,这份行动计划中,对充电及储能领域可能给予更多的支持。
这份讨论稿中,本报记者也发现,国家希望各方充分利用风电及光伏资源,建设风光储一体化的智能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实现电动汽车与新能源的协同运作,而城市分布式光伏、高速公路光伏电站也可开展电动汽车的充放电、换电业务,并探索电动汽车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绿色电能交易。
国家对于鼓励储能设施建设、运行的热情也不低,“开发多类型、大容量、低成本、高效率、长寿命的储能系统,推动在集中式新能源发电基地配置一定比例的大规模储能电站,实现储能系统与新能源、电网的协调优化运行;推动建设小区、楼宇、家庭应用场景下的分布式储能设备,实现储能设备的混合配置、即插即用、高效管理、友好并网。”意见稿中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