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到,近日内蒙古包头市环保局拟审批9个电力项目,其中7个火电项目、2个风电项目。
项目名称:
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巴音风电场金杰二期49.5兆瓦风电项目
建设地点:
达茂旗境内
建设单位:
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内蒙古环科园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本工程规划装机200兆瓦,一期项目已建成49.5兆瓦风力发电机组;220千伏升压站一座,站内已建100兆伏安主变压器1台,220千伏出线2回,35千伏已建出线3回。本期为二期扩建工程,建设49.5兆瓦风电,主体工程装设15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33台,每台机组配一台箱变,轮毂高度为70米,配套建设3回35千伏集电线路,每回35千伏集电线路接11台风力发电机组;新建检修道路及相关设施,检修道路长23.1公里,路面宽4米。本期主变压器、升压站、事故油池、办公区、供水、供热、供电系统均依托一期现有,所发电力与一期工程一并通过现有升压站至华电红泥井风电场的220千伏线路送出。风电项目总投资33940.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5万元,占总投资的1.7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气 施工期对运输道路适当硬化、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几乎没有影响。运营期没有废气产生,检修道路定期洒水抑尘。
(2)废水 施工期设简易沉淀池,经沉淀后的水又可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办公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运营期无新增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的产生。
(3)噪声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临时的声屏障装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行阶段选用低噪声风机,本项目单个风机距离居民点的距离均大于500米,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
(4)固废 主要为施工期产生生活垃圾9吨/年,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144吨,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剩余土石方全部用于绿化和道路修建。运营期不新增生活垃圾,无固废、危险废物产生。
(5) 生态恢复 凡因施工破坏植被而造成裸露的土地(包括风场界内外),在施工结束后,恢复植草的面积为20.18公顷,高于原有土壤植被覆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