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6个配套文件正式印发,从电力市场建设、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售电侧改革、输配电价改革、放开用电计划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等6方面为电力市场整体的构建提供了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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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电侧市场的开放,使得原本由电网公司独占的售电收入可以供具备资质的其他主体分享,趋于完善、规范的电力市场亦将使电力产品更多地回归商品属性。笔者认为,作为电力主要生产者之一的燃煤发电企业,应认真对待新电改提出的新要求与新环境,结合自身条件谋求新的发展模式。
近年来愈加严格的排放与减排标准,以及迅速发展的新能源产业,似乎都不利于煤电企业发展,但无论是上市公司财报还是发电量报告,都证明煤电企业仍然保持着盈利状态。一方面,持续下跌的煤价使得燃煤电厂发电成本随之降低;另一方面,因送出通道诸多问题,近年来高速增长的光伏发电、风电项目面临外送困难,“弃光”“弃风”现象频发。也正由于这两个原因,煤电机组发电量占比仍然很高,煤电企业利润颇丰,电价调整更使得业界担忧煤电“逆替代”的发生。
目前,新能源产业尚处于发展初期,随着技术进步、配套输电网络建成以及各项政策与资金支持的到位,阻碍清洁能源融入电力市场的许多问题将会陆续得到解决或改善。新印发的配套文件中,《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清洁能源优先上网”“建立优先发电制度保障清洁能源发电、调节性电源发电优先上网,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为可再生能源规模的扩张提供了更大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