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十三五”光伏发电发展规划思路出炉,到2020年光伏发电规模将上调50%,“十三五”期间将加快推进西部地区光伏电站规模化发展,并且光伏补贴未来8至10年不会停,这对内蒙古尤其是巴彦淖尔是重大利好。
进入“十二五”以来,巴彦淖尔市光伏电产业发展迅速,目前已成为全区乃至全国重要的光伏发电产业基地,在落实自治区“8337”规划,打造全区向北开放桥头堡和新能源基地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但受行业自身发展特点及结构性减税影响,光伏行业短期内难以体现税收。从行业税收分析角度来看,需要从政府支持、政策落实、税收管理等多方面,全力支持行业发展,才能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更多财力支持。
一、巴彦淖尔市光伏电产业规模及税收情况
巴彦淖尔使用光伏发电具有先天优势,年日照时数为2600~3200小时,系全国高植区,太阳能总辐射量高达6490~6992兆焦耳/平方米,仅次于青藏高原,位居全国第二位。
目前全市落地的光伏企业共36家,已投产18家,总投资95.41亿元,总装机容量超过70万千瓦时,占全区总装机量的17%。截至2015年三季度,累计发电11.84亿千瓦时,占全区光伏发电量的23%左右,实现产值13.1亿元,共完成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3.3亿元。
二、光伏电行业存在的涉税问题
(一)实现税收收入周期长。目前光伏企业在增值税、所得税等方面均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新能源行业虽然能大幅增加GDP,但因限电和税收优惠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对全市税收收入短期内难以作出贡献。光伏行业前期固定资产投入大,增值税进项税金留抵一般占到总投资规模的90%以上。据测算,光伏发电企业正常运行4至5年后方可产生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例如固定资产投入达16.3亿元的后旗盾安光伏,产生税收预计需七年以上。
(二)获取涉税信息难度大。入驻巴彦淖尔的光伏发电企业大都分布在全市各旗县且均为集团公司的子公司,企业内部机构及管理方法均按照总公司标准设置,税企两方职级相差较大,税务部门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信息时,企业需层层请示获批,涉税信息采集效率较低。此外,企业会计人员多数从外地调派,流动性较大,时而会出现提供涉税信息前后不衔接的现象。同时,企业对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经济指标与对税务部门提供税收指标存在差异,统计标准不一致,税务部门从中甄别核实耗时耗力,增加了管理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