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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集团:签订关于《忠县生物质发电项目投资协议书》

添加时间:2015-11-02 10:07:45 来源:凤凰财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忠县生物质发电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本项目的原料主要依赖忠县及周边地区的林业废弃物,若当地及周边地区林木加工产业结构发生重大改变将影响本项目的原料供应。

2、本项目的原料主要依赖忠县及周边地区的建筑模板,若当地及周边地区经济定位及经济能力发生重大改变将影响本项目的原料供应。

3、本项目作为公司首个部分使用畜牧业废弃物作为燃料的项目,存在一定的运行风险。

4、当地的农业、果业、畜牧业废弃物收运体系基本未建立,农村道路的通行能力有限,废弃物贮存标准未制定,收储运系统的建立需要一定的时间。

5、本项目的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电力的上网销售,若国家政策调整如上网标杆电价的调整将影响该项目的收益。

6、本项目尚未开展环评、立项等工作,取得相关批复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7、本项目具体投资金额、收益率、回收期等应以项目可研报告及立项批复为准。公司将全力推动该项目实施,并对相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一、投资协议签署概况:

1、2014 年 12 月 31 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重庆市忠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忠县政府”)签署了《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框架协议”),就公司在忠县投资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达成框架协议。(公告编号:2015-001)

2、201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与忠县政府签署《忠县生物质发电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在忠县境内投资兴建生物质发电项目。

3、根据协议,公司将设立由其控制的项目公司自主从事本项目的投资与建设。

4、本项目估算总投资额约为 2.3 亿元人民币(项目实际规模及投资以经有权部门的核批文件为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项目的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忠县位于重庆市中部、三峡库区腹心。忠县资源丰富,现已探明天然气储量 500 亿立方米,岩盐储量 4 亿吨,石灰石储量 44 亿立方米,是国家商品粮、瘦肉型猪、杂交水稻和重庆市优质柑橘、大豆、蚕桑生产基地县。(摘自忠县官方网站 http://zx.cq.gov.cn/)

“十一五”期间,忠县始终坚持“开发致富之山,打造宜居之城”,加快了生态体系建设,全力打造库区生态屏障,累计完成营造林任务 45.02 万亩,尤其是 2008 年森林工程实施以来,累计投资 69618.6 万元,完成造林 40.12 万亩,使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了 34.8%,森林蓄积达到 400 万立方米。(摘自中国林业网 http://www.forestry.gov.cn/)

三、项目实施方介绍

公司将设立由其控制的项目公司自主从事本项目的投资与建设。

公司将及时披露项目公司工商登记手续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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