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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力推电动汽车发展 电网企业在行动

添加时间:2015-10-30 14:44:53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在国家频频出台政策力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适度超前”的背景下,电网企业马上采取了行动。

中国两大电网巨头之一的南方电网在28日的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称,正在“研究部署加快推动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

南方电网最新公布的《公司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方案》称,南方电网将“在做好配套电网投资及业扩报装用电等服务的基础上,重点在重点城市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城际快速充电网络、公司系统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充电智能服务平台等四大领域进行投资建设,不断延伸公司的产业链、价值链、服务链。

方案显示,2015~2016年,南方五省区17个重点城市至少各建设1~2个充电基础设施示范点;优先推进珠三角地区和海南岛等重点区域,实现重点区域内城际快速充电网络互联。

这是不久前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部委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工作意见后的结果。

10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指出,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位百分之百要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公共停车场配建的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的比例不能低于10%。2000辆电动车必须配建一座公共的充电站,鼓励建设机械一体式的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意见》要求电网企业做好配套电网接入服务,电网企业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充电基础设施产权分界点至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不得收取接网费用,相应资产全额纳入有效资产,成本据实计入准许成本,并按照电网输配电价回收。

记者从南方电网公布的信息中注意到,南方电网已在其辖区内开展了电动汽车试点业务,在广东省珠三角、海南省海口等区域开展的试点业务取得了一定成效。

根据广东省发改委的实施意见,广东省将在2015年在广州市推广应用1万辆新能源车,整个珠三角地区的新能源车达到4.5万辆。

在广西,自治区级、市级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2015~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数量分别为500、1000、2000辆。

在云南,2015年底,在“昆明+3城市群”(昆明市、丽江市、玉溪市、大理市)推广应用5000辆新能源汽车。

在贵州,各级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2015年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20%;2016年不低于30%,并确保逐年提高。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出租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2015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126辆。

在海南,海口市政府计划今年在200辆电动出租车的基础上,再投运100辆。

促进新能源汽车应用,有利于缓解能源与环境压力、推动汽车产业结构优化和消费升级。据新华社报道,截至2014年底,中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经超过12万辆。而2015年上半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共生产76223辆,销售72711辆,同比分别增长2.5倍和2.4倍。

这样的发展速度直接导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变得紧俏起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9月25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郑栅洁表示,总体来看,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速度相对滞后,已经成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短板或者说是瓶颈之一。

不过,随着上述国家政策的出台,以及电网企业的支持,这种现状将有望得到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