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源概况
桂北、桂南山区和北部海湾沿岸风能资源较大,西部丘陵地带和东部河谷平原风能资源较小。冬季是风能资源利用的最佳季节。随着离地高度的增加,风能资源量明显提高。
在70m高度,年平均风功率密度达到400W/m2以上的技术开发量为124万kW;达到300W/m2以上技术开发量为692万kW;达到250W/m2以上的技术开发量为1317万kW;达到200W/m2以上的技术开发量为2643万kW。
广西壮族自治区风能资源潜在开发量较大的地区主要分布在三个带12个区内。三个带分别为:桂东北风能资源丰富带、桂中风能资源丰富带、桂南风资源丰富带。三个带内共有12个风能资源潜在开发量较大的区域,其中一带有三区,分别为:与湖南交界的桂东北山区、桂东的都庞岭与萌渚岭交界一带、柳州北部天平山和架桥岭交界一带;II带有四个区,分别为:桂西北的凤凰山一带、桂中忻城和柳江一带山区、大明山南段、桂西中部的六韶山与西大明山一带山区;III带有五个区,分别为桂东南大容山一带、钦州与玉林之间的罗阳山、六万大山一带、桂西南十万大山一带、北部湾沿岸、涠洲岛。三个带潜在风能资源技术开发量总计568万kW。
二、电价
2014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3008号),决定陆上风电继续实行分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同时,将第I类、II类和III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钱,调整后的标杆上网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49元、0.52元和0.56元;第IV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维持现行每千瓦时0.61元不变。
图1:全国风力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分区图
新的风电标杆电价适用于2015年1月1日以后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以及2015年1月1日前核准但于2016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陆上风电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