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河北环保厅审批验收2个风电项目,批文如下:
关于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张家口供电公司张家口怀来风电场110千伏送出工程辐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审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项目审批决定公告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张家口供电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张家口怀来风电场110kV送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经研究,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内容:
怀来风电场至沙东110kV单回线路全线采用单回路架设,线路路径全长约6.5km。
工程总投资为824万元。
二、验收监测表明::该项目输电线路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低于《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居民区工频电场评价标准4kV/m和工频磁场对公众全天辐射时的工频限值100μT磁感应强度的评价标准,也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频率50Hz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边导线20m处的0.5MHz无线电干扰场强值符合《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的标准限值要求。
三、该工程占地进行了平整和清理,施工临时用地已恢复。
四、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及保护措施。张家口怀来风电场110kV送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做好电磁环境的日常监测工作。我厅委托怀来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该工程运行期的环境监管。
六、你公司应在20日内将审批的验收申请表及验收监测表送怀来县环境保护局。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