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达标企业将被兼并重组
《规范条件》规定,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技术水平低的锂离子电池行业项目。企业应满足以下规模要求:电池年产能不低于1亿瓦时;正极材料年产能不低于2,000吨;负极材料年产能不低于2,000吨;隔膜年产能不低于2,000万m2;电解液年产能不低于2,000吨,电解质产能不低于500吨。企业申报时上一年实际产量不低于实际产能的50%。
与早前发布的《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规定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单体生产企业年产能不低于2亿瓦时的要求相比,这次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要求相对较低,这有利于防止电池企业跟风发展动力锂电池,从而为储能和消费型锂离子电池消费需求保留了很大的空间。
但《规范条件》对锂电池关键材料年产能要求,比以往的政策有所提高。这将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产业规模化生产,预计在该标准下,不达标的企业将会被兼并重组,行业迎来洗牌潮。
针对电池的安全问题,《规范条件》要求,锂离子电池制造企业须具备相关标准规定的电性能和安全性检测能力,鼓励企业配备环境适应性检测仪器及设备,具备电池环境适应性检测能力。
据介绍,由于锂离子的化学性能和电池材料的可燃性,确保锂离子电池的安全性的难度要比镍氢电池的难度大得多,现阶段锂离子电池的安全问题仍旧是世界未解的难题。
政策助力 不断严苛
在市场向好的同时,我国政府对锂电池产业的规范也在日益严格,近期政府就出台多项政策,以引导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1月,财政部、国税总局下发的《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规定,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而锂电池免征消费税。
2月16日,科技部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0年,建立起完善的电动汽车动力系统科技体系和产业链,为2020年实现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500万辆提供技术支撑。
3月份,工信部发布《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要求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2亿瓦时,金属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1,000万瓦时,超级电容器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500万瓦时。系统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1万套或2亿瓦时。
4月22日,财政部下发《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要求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化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