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110kV祥平(新民)输变电工程通过审批 新建110kV变电站
添加时间:2015-09-18 10:44:20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
今日厦门环保局获悉,该局已经环评审批厦门110kV祥平(新民)输变电工程,同意该工程建设。本网对项目信息进行整理,以飨读者。
关于厦门110kV祥平(新民)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地址:思明区湖滨南路21号)拟建的厦门110kV祥平(新民)输变电工程位于同安工业集中区,本期建设内容与规模为:新建110kV祥平(新民)变电站,项目占地面积约3991平方米,本期主变容量2×50MVA、110kV出线2回、无功补偿2×(4.8+3.6)MVar电容器;新建110kV同塔双回线路工程,新建杆塔16基,线路路径总长约2.38km。该工程符合厦门城市总体规划和电力发展规划,在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等有关规定,我局同意该工程建设。工程建设应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变电站主变采用半户内布置,厂址与周边建筑间距必须满足防护距离要求。架空线路高度应符合线路设计的安全高度和环境保护的要求,新建高架线路应避免跨越民宅、工厂等敏感目标,高压线走廊下防护范围内不得新建民宅等敏感建筑物和设施,确保高压线防护要求和防止扰民投诉。尽量减少占用公共绿地和避免砍伐行道树。
二、该变电站及线路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表1中规定的限值(频率为50Hz,电场强度限值为4000V/m,磁感应强度限值为100μT)。
工程建成后若出现工频电场强度因畸变等因素超标,应分析原因后采取屏蔽等措施。
三、应采用低电磁辐射设备及安装方式,确保金属构件良好接触和带电设备具有良好的接地,保持绝缘子表面清洁和不积污。合理选用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提高光洁度,保证所有导线连接与接线部分接触良好,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电晕火花放电。变电站高压危险区域设置警告牌。
四、严格落实变电站运行噪声防治措施,防止噪声超标扰民。电气等设备应选用低噪声的产品,合理布置各种动力设备,落实消声、减振等防噪措施,注意防止低频噪声、振动干扰影响。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
五、项目施工期废水及运营期生活污水水必须接入市政污水管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否则,应设立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站内绿化,不得外排。
六、合理选用塔型,尽量减少塔基占地和尽量减少砍伐树林。工程后期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恢复受损绿地。
七、优化事故贮油池和收集设施设置,主变事故贮油池容量不得小于最大漏油量。落实变电站事故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收集的事故性漏油应经分离处理后回收利用。应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严防变压器事故性漏油引发环境污染事件。
八、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不能利用的含绝缘油、矿物油的废物及其他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处理资质的专业单位落实无害化处置,严禁排放,并应严格实行转移联单制度和申报登记制度。
九、严格落实工程施工期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文明施工责任书》的各项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变电站施工现场周边设置高度2.2米以上的围挡设施,实行封闭或隔离施工;施工车辆应清洗干净方可上路。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应当采取微灌雾喷系统、风送式喷雾机等洒水、遮盖降尘防尘措施。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和施工作业方式,并合理安排施工活动,减小施工噪声扰民。须在禁止时段进行连续施工作业的,应事先到当地环保部门申报并提前在工地周围进行公示,告知周围群众,经许可后方可进行。
十、建设单位必须将本环评报告表及上述规定的施工过程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纳入到工程招标内容和工程施工合同及工程监理中,并将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明示公布;规定的各项施工期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施工单位应当严格实施。
十一、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申请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