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发布《2013-2014年度全国电力企业价格情况监管通报》
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2013-2014年度全国电力企业价格情况监管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统计分析了全国(不含西藏)主要电力企业的六项价格指标,旨在全面、准确反映全国各地电力价格水平及变化情况,促进电价形成机制改革,促进电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电力市场秩序。
从全国综合水平看,发电企业平均综合厂用电率呈下降趋势,平均上网电价有升有降;电网企业平均线损率进一步降低,平均购销差价、平均销售电价呈上升趋势;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增长逾一成。
《通报》显示,在平均综合厂用电率方面,燃煤发电、水力发电、燃气发电、核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均呈下降趋势,风力发电略有上升。
2014年,燃煤发电企业平均综合厂用电率为6.99%,同比下降0.29%,其中,北京最高(9.9%),江苏最低(4.49%)。从燃煤机组发电量排序前5名的江苏、山东、广东、河南、山西五个重点省份看,2014年平均综合厂用电率为6.94%,较2013年略有上升。
水力发电企业平均综合厂用电率2014年为1.38%,同比下降10.28%,其中,安徽最高(3.35%),云南最低(0.19%)。 从水电发电量排序前5名的四川、湖北、云南、贵州、青海五个重点省份看, 2014年平均综合厂用电率为0.76%,与上年持平。
风力发电企业平均综合厂用电率2014年为2.51%,同比增长0.76%,其中,宁夏最高(4.1%),陕西最低(1.11%)。从风电发电量排序前6名的蒙西、河北、蒙东、甘肃、辽宁、山东六个重点省份(地区)看,2013年平均综合厂用电率为2.05%,2014年为2.01%,略有下降。
《通报》指出,在平均上网电价(含税)方面,燃煤机组呈下降趋势,水电机组、风电机组、燃气发电、核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略有上升。
2014年全国燃煤机组平均上网电价为418.77元/千千瓦时,同比下降1.93%,其中,广东最高(536.36元/千千瓦时),新疆最低(253.90元/千千瓦时)。从江苏、山东、广东、河南、山西五个重点省份看,2014年平均上网电价为448.67元/千千瓦时,同比下降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