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今年批复《内蒙古西部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之后,9月9日发改委原则性同意了《宁夏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并要求宁夏物价局尽快拟订首个监管周期(2016-2018年)宁夏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及价格水平测算方案。
宁夏物价局局长马志岐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输配电价改革有利于厘清电价的真实成本,从一般原理来看,它有助于降低一个区域内的电价水平,但由于在现实中影响电价的因素比较多而复杂,目前难以判断此次改革对宁夏地区电价的具体影响。
目前,在蒙西和宁夏之外,国家早在去年11月批准深圳开展了输配电价改革,这是我国第一个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根据国家发改委的安排,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已经同时扩大到安徽、湖北、云南、贵州四个省级电网,但这四地的改革方案尚未对外公开。
以合理成本+合理盈利为原则
根据《试点方案》,宁夏输配电价改革将按合理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引导电网企业合理投资,促进电网健康发展。
输配电价核定范围为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全部共用网络输配电服务的价格。核价基础为国网宁夏电力公司的输配电资产和业务。
同时,输配电价实行事前监管,包括总收入监管与价格水平监管。总收入核定以有效资产为基础。有效资产指电网企业为提供输配电服务所必需的各项资产,不包括从电网企业分离出来的辅助性业务单位、多种经营企业及“三产”资产等。价格水平分电压等级核定,以各电压等级输配电的合理成本为基础。
《试点方案》提出,宁夏电网输配电价分220/330千伏及以上、110千伏、35千伏、10千伏、不满1千伏五个电压等级制定。宁夏电力公司应逐步对各电压等级的资产、费用、电量、输配电损耗率等实行单独核算和计量。准许成本、准许收益、价内税金分别在各电压等级上分摊。
此外,输配电价的核定需考虑不同电压等级或各类用户交叉补贴问题。在核定输配电价的同时,同步明确各电压等级承担(或者享受)的交叉补贴水平。在相关条件具备时,可在分电压等级的基础上,进一步考虑负荷特性对输配电成本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