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通报四起燃煤电厂环保改造和建设工程人身伤亡事故情况
添加时间:2015-09-07 13:17:30
来源:国家能源局
了解到,今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15年以来四起燃煤电厂环保改造和建设工程人身伤亡事故情况的通报,以下为通报情况:
2015年以来,全国燃煤电厂环保改造项目和建设工程人身伤亡事故多发,截止目前,共发生4起,死亡6人。现通报如下:
一、事故简况
1、浙江温州电厂“4.2”人身伤亡事故。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2×135MW(已关停)、4×300MW〕“上大压小”扩建工程(2×660MW)由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安徽省颍上八里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为其分包单位。2015年 4月2日15时40分,安徽省颍上八里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2名施工人员在温州发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8号机组湿式电除尘器安装过程中高处坠落,2人死亡。
2、江苏利港电厂“5.21”人身伤亡事故。江苏利电能源集团江苏利港电力有限公司(4×350MW、4×600MW)8号机组(600MW)湿式电除尘项目由南京龙源环保有限公司总承包,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为其分包单位。2015年5月21日8时40分,在8号机组湿式电除尘项目0米,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施工人员将一箱电焊条用绳索绑扎后通过滑轮向40米层作业面吊运。电焊条吊运大约20米高后,因绑扎不牢从高空滑落,下方绑扎焊条的施工人员被滑落的焊条砸中头部,1人死亡。
3、青海西宁电厂“5.25”人身伤亡事故。中电投集团青海黄河水电公司西宁发电分公司(2×660MW)1号机组建设工程由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总承包,江苏苏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为其分包单位。2015年5月25日15时40分,江苏苏中建筑公司施工人员在西宁电厂1号机组电除尘项目进行起吊阴极框架施工作业时,当阴极框架上端部起吊至11米高度时(下端部尚未吊起,阴极框架与地面夹角约60°),阴极框架上端部吊点脱开,阴极框架发生倾倒,负责起重指挥的施工人员被砸中,1人死亡。
4、宁夏六盘山热电厂“7.26”人身伤亡事故。中铝宁夏能源集团六盘山热电厂(2×330MW)1号机组脱硝提标改造工程设备安装和土建部分由山东显通安装公司承建。2015年7月26日18时,施工人员在进行烟道预制工作时,突然刮起强风,烟道整体向北侧发生倾倒、坍塌,致使正在烟道内部进行焊接作业的3人受到碰撞、挤压,外部作业的4人也被钢板碰伤,2人死亡,5人轻伤。
二、监管要求
(一)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全面加强施工安全风险管控。近几年,燃煤电厂环保改造和建设工程大规模集中进行,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各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燃煤电厂环保改造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控,有效防范人身伤亡事故。
(二)强化项目安全管理,严格审查施工队伍和人员资质。要加强对施工队伍资质的审查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程分包管理制度,严禁层层转包或违法分包,坚决清退无资质或资质和能力不符合要求的施工队伍。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资质管理,重点要加强项目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质管理。建设单位和燃煤电厂绝不能以包代管,应在项目安全管理中全过程、全方位体现和落实主体责任。
(三)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施工作业行为。要加强对环保改造和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特别是环保改造项目,鉴于其施工环境复杂、作业场地狭小、参与施工改造的部分单位能力不强等特点,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加强对脚手架搭设,高处作业,打桩,起重设备安装、吊装和拆卸,烟道预制,脱硫吸收塔防腐,烟囱烟道防腐等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认真开展作业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并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限期或停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