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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1台燃煤机组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全名单)

添加时间:2015-09-06 15:08:48 来源:北极星节能环保网

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获悉: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要求,确保到2018年底全省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大气污染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机排放标准(即在基准氧含量6%的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江苏省狠抓落实、强化考核,积极指导和督促重点发电企业开展现役燃煤机组超低排放环保改造。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1台燃煤机组通过实施环保改造达到燃机排放标准,总装机1215.5万千瓦,机组台数及规模均位居全国前列。

经现场检测,上述21台机组改造后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到燃机排放标准(详见附表)。其中,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机)#1机组改造后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为7毫克/立方米和11毫克/立方米,华电江苏望亭发电分公司#4机改造后的烟尘排放浓度1.3毫克/立方米,为上述机组分项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最优值。

经初步测算,通过实施环保改造,上述21台机组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76.2%,氮氧化物削减53.1%,烟尘削减84.1%。

下阶段,有关部门将根据《江苏省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企业责任,落实奖惩政策,严格监管检查,推进信息公开,确保各市各企业按既定时间节点完成超低排放环保改造任务。

附表: 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煤电机组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