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看待石油巨头“弃”可再生能源
添加时间:2015-08-04 11:16:13
来源:中国能源报
世界石油巨头在可再生能源发展上打退堂鼓,不足以动摇中国发展可再生能源、实现能源结构多元化的决心,反而提醒我们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上必须既积极又稳妥。中国不能像国际石油巨头和能源企业那样,受资本逐利性的驱使,在可再生能源投资上打退堂鼓,对此必须有清醒认识。
世界五大石油巨头中的四家——埃克森美孚、雪佛龙、英国石油、荷兰皇家壳牌,近年相继宣布退出可再生能源,到目前,唯有欧洲第三大石油公司道达尔还没有表态。这促人思忖:世界石油巨头为何在可再生能源发展上打退堂鼓?
正如雪佛龙公司的前可再生和分布式能源业务部总监在离职前所言:“当核心的石油和天然气业务非常成功和赚钱时,公司很难找到充分理由投资再生能源。” 而BP中国副总裁安杰逻博士则称:“公司在光伏领域没有竞争力,退出光伏是正确的选择。” 荷兰皇家壳牌也表示:“可再生能源业务的盈利能力不足以支撑起壳牌的财务报表”。埃克森美孚更是毫不掩饰,在今年5月的年度董事会上,当股东问及为何公司不在可再生能源领域投入更多资金时,其CEO雷克斯·蒂勒森直言:“因为我们不想把钱白白扔进水里。”
有专家曾分析测算,与同类技术相比,可再生能源生产成本比化石燃料高得多。比如发电技术,若以燃煤发电成本为1,则小水电发电成本约为煤电的1.2倍,生物质发电(沼气发电)为煤电的1.5倍,风力发电成本为煤电的1.7倍,光伏发电为煤电的11-18倍。高成本、高价格,无疑是制约可再生能源技术商业化和推广应用的最大障碍。以赚钱为基本追求的西方石油巨头,从不来钱的可再生能源领域退出,不足为怪。
曾经,世界各国尤其是欧盟、英国、美国、丹麦、澳大利亚等国家都确立了以新世纪、新能源、新政策为主题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并纷纷建立以立法为基础,出台了一些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体系。2013年,全球可再生能源补贴达到965亿美元,创下历史新高。然而,面对金融危机带来的财政困难,加之技术进步使风电、光伏发电的成本显著降低,一些国家开始下调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或减少财政补贴,同时增加对可再生能源设备及发电的税负,对可再生能源的支持力度减弱。政策的不连续性,加上原油进入低价时代,可再生能源的高成本劣势进一步凸显,令石油巨头感到无利可图,这就必然促使其纷纷打退堂鼓。
西方石油巨头纷纷退出可再生能源,带给我们多重思考:
思考之一:世界能源结构也将呈多元化,有一个很长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并存的过渡期。可再生能源发展初期运营成本高、风险大,其低排放与可循环等优势并不能体现在价格上,因此与传统能源相比没有竞争优势。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传统能源不仅储量仍保持较大潜力,也在经济性上仍占据优势地位,这决定了可再生能源取代传统能源双方之间的博弈不太可能出现一边倒的局面,更可能随着成本、规模、政策支持的变化而呈钟摆式运动。
思考之二:可再生能源政策支持分化。随着世界经济受国际金融危机和主权债务危机的影响,以及国际经济形势、传统化石能源紧缺和地缘政治一系列不确定因素的变化,各国在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支持上可能会进一步分化。在全球能源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各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不可能独善其身,会或多或少受到大潮流影响(比如目前发达国家改变对可再生能源的支持政策、减少对光伏发电的补贴,就直接影响到中国的光伏出口进而影响中国的光伏产业)。对此,中国应该有充分的估计,相应的对策。
思考之三:低油价对可再生能源的阻遏。理论上讲,石油是不可再生能源,其稀缺性决定了价格会脱离成本,而石油价格过高,不仅会导致投资增长,反过来形成产能过剩,而且会促使替代,因此石油价格又不能长期高于替代产品的价格。石油价格战因此不时为产油国所使用,石油价格的波动也成为常态。去年以来沙特为首的欧佩克使用低价增产策略,虽然付出巨大代价,但也直接教育了全球非常规石油投资者:非常规石油是资本密集型产业,如果没有把握将成本做到足够低,投资就必须更加谨慎,过快的投入和过高的融资杠杆可能促使产油国运用低价增产策略,导致可再生能源投资血本无归,打击非常规石油气的投资积极性,延缓非常规油气的技术进步。这不利于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思考之四:中国要不要继续发展可再生能源。当今世界,各种燃料、市场及价格之间的交互作用日益加剧,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成为能源“孤岛”。能源消费巨大的中国,要想寻找到同时能够实现能源安全、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目标的良方殊为不易。从长远看,可再生能源资源分布广、开发潜力大、环境影响小、可永续利用,是有利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不仅是保障能源安全、加强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也是获得未来竞争优势的战略考量。开发可再生能源因此是我们国家的必须坚持的国策。中国不能像国际石油巨头和能源企业那样,受资本逐利性的驱使,在可再生能源投资上打退堂鼓。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笔者认为,中国必须把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作为基本的国策,但是,中国发展可再生能源必须正视与化解三大障碍。
成本障碍。可再生能源生产制造技术滞后、生产规模小,决定了可再生能源的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市场难于拓宽。要扩大市场,获取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规模效应,就必须逐步降低成本,提高技术可靠性;也只有建立成长的市场,才能使可再生能源产业在发展中提高系统运行的可靠性,降低能源的供应成本,形成良性循环,进一步拓宽可再生能源的生存发展空间。
市场障碍。可再生能源同化石能源的较量,目前的差距是显而易见的。可再生能源在发展过程,必须回避与常规能源直接竞争。这就要求对可再生能源给于政策保护与支持。但是,在政策保护下,可再生能源因成本过高所导致的偏高价格会长期得不到应有的降低,这不但会增加政府财政和社会的负担,也会削弱可再生能源的竞争力,或将从根本上伤害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因此,需要根据国情,采取适当的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市场发展机制。
政策障碍。当前我国可再生能源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在今后2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能否出现突破性发展,形成规模效益,关键就在于政策的支持,特别是市场开拓方面的政策。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制定相应政策是解决可再生能源发展和利用问题的有效途径。过去10多年,中国相关的主管部门曾制定并出台了一些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尽管这些政策还不完善,效果也因地而异,但是方向是正确的。如何不断完善政策,实现政策的多管齐下,保证政策的连续性,争取更大的政策效果,避免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大起大落,是我们未来必须特别重视的问题。
(作者单位:重庆能源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