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雄县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
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本项目的主要供热对象为项目区域内全部用热企业,企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将影响本项目收入。
2、本项目的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项目区域内的供热及发电上网,燃料价格及国家政策的变化将影响供热收益及上网电价。
3、本项目中的发电部份尚需在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后才能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其批准与否存在不确定性。
4、本项目具体投资金额、收益率、回收期等应以项目可研报告及立项批复为准。公司将全力推动该项目实施,并对相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一、投资协议签署概况:
1、2015年6月12日,在河北省保定市雄县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工作会议上,经项目区域内用热企业投票推选,以及本项目磋商小组的磋商及综合评审,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被选定为本项目投资人。(公告编号:2015-095)
2、2015年7月27日,河北省保定市雄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雄县政府”或“甲方”)与公司签署了《雄县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在特许经营区域内投资、建设、运营热电联产项目。
3、根据协议,乙方依法设立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设立后,其享有本协议项下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内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拥有项目设施所有权。
4、本项目总工程概算投资总额约为5.3亿元人民币。(以经有权部门批复的立项文件为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项目的投资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6、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雄县位于冀中平原,北距北京108公里,东距天津100公里,西南距保定70公里,南倚华北明珠——白洋淀,北靠"中国北方购物天堂"——白沟,总面积524平方公里,辖6镇3乡223个行政村,总人口约38万。建有中国北方最大的内陆码头;是华北油田主产区,天然气储量10亿立方米以上;地热田面积320平方公里, 1989年被国家确定为全国中低温地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区。雄县民营经济上世纪80年代就进入了省30强行列,目前民营经济组织达到13000多家,形成了塑料包装、压延制革、乳胶制品、电器电缆四大支柱产业。
(摘自雄县政府网http://www.xiongxian.gov.cn)
三、项目实施方介绍
本协议生效后,公司将在雄县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全面继受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将及时披露项目公司工商登记手续进展。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雄县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
2、项目地址及用地:项目地址位于雄县经济开发区(东区),项目占地面积约150亩。
3、建设内容:项目总装机容量暂定3台220t/h锅炉,配2台30MW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关辅助设备。
4、投资规模:本项目总工程概算投资总额约为5.3亿元人民币。(实际投资规模以经有关部门批复的文件为准)。
5、项目工艺:拟采用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供蒸汽,并在条件具备时进行包括余热余压发电等在内的资源综合利用。
6、建设计划:本项目分两期建设,第一期新建2台220t/h锅炉,配1台30MW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关辅助设备,以及供热所需的配套管网。在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后一个月内开工建设,计划在2016年底前建成投产供汽。第二期建设1台220t/h锅炉和1台30MW汽轮机发电机组及相关配套设施,根据开发区热负荷需求情况适时启动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