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一个县有16个风电场获发改委批了,然而多年来一个项目都未动工。”近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黎智明拿到了政府对代表建议的答复后并不满意,于是今天他领衔与其他5名人大代表一起约见了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
现状
超9成项目位于限制开发范围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发展,加快推进风电、太阳能光伏等项目建设。广东具有较丰富的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广东省陆上风能资源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和粤北、粤西海拔较高的山区,可开发能量约1900万千瓦。根据我省陆上风能资源分布情况和选址普查情况,初步提出了到2015年和2020年全省建成陆上风电装机容量约305万千瓦和600万千瓦,由于我省沿海风能资源已基本开发,因此列入规划的基本都是山区风电厂项目。
省人大代表黎智明提出,已列入广东省陆上风电规划项目容量达250万千瓦,开发总投资可达300亿元,但其中超过9成的项目位于各个自然保护区和生态严控区等限制开发范围。省人大代表雷小红指出:“阳山有五分之四的国土在山区,风电资源丰富,有九个风电项目获得了发改委的同意,但是受生态严控区政策的影响,项目一个都没有上。”
省环保厅
风电项目对生态自然景观有一定的影响
省环保厅副厅长黄文沐在会上说:“《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的生态严控区是经过科学、充分的论证,风电项目建设对生态自然景观有一定的影响,项目建设沿着山体建设,水土流失严重,对当地群众生活和生产造成了影响。项目建设对植被、野生动物影响也较大。而且在审批的63个项目中,违规的比较多。”对此,黄文沐提出建议:“风电项目在前期选址等环节可以邀请当地林业局介入,由林业局根据有关政策提供指导;林地指标吃紧,项目的设计应尽量节约用地,从而加快项目审批的效率。”对于代表反映的问题,他表示“环保厅将提早对广东环保规划纲要进行调整,充分考虑山区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与发改委制定“十三五”规划做好充分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