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向发改委汇报电改工作 恳请列入全国电改综合试点
添加时间:2015-07-16 10:08:35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7月8日,贵州省发改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张应伟陪同秦如培常务副省长、省政府办公厅五处有关工作人员赴京拜会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省发改委安银基处长、省能源局办公室魏娟主任一并参加了会见。
秦如培常务副省长向国家发改委连维良副主任汇报了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后,主要就说了三个问题,一是恳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我省列入全国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范围;二是希望国家发展改革委能够帮助协调确保我省“十三五”期间黔电送粤规模不低于1100万千瓦。三是恳切邀请连副主任年内能够到贵州调研指导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连维良副主任表示,感谢赵克志书记、陈敏尔省长和秦副省长一直以来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作的支持,感谢对近期主推的电力体制改革工作的落实,贵州列入全国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是个好事,我们积极支持。确定试点范围首先需要申报省份制定综合试点方案并向国家申报,再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能源局及电力体制改革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审核,审核合格后即可开展试点工作。
贵州省在制定试点方案中要注意抓住重点,从输配电价试点、交易平台、省级交易中心建设、配售电改革试点,还有售电主体培育这几个方面着手很好,这是9号文要求的方向,你们抓紧制定方案,我们积极支持。方案制定尽量细化、具体。
连维良副主任还表示,贵州省“西电东送”规模问题还需要和国家能源局进一步沟通,按照现在电力体制改革要解决的问题,国家发改委把跨省区送电分为“存量”部分和“增量”部分。“存量”部分就是指已经实施列入计划或者已经列入规划在建的部分,这部分要考虑已有政策在一定时间内的连续性,一定时间内政府还要协调落实完成,但总的来看,发展方向还是逐步过渡到市场化原则,双方签约、协商电价,发挥市场作用。“增量”部分总的原则就是要放开,电力市场自主开拓、电价双方协商,能由市场主体自主协商的自主协商确定,对于独立市场主体完成不了的部分、大量电力外输的还是要政府参与协调,存量、增量区别对待,对已有计划规划保留一定时期的过渡期,逐步向市场化过渡。
贵州作为全国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连副主任认为对全国也有很积极的示范意义,因为贵州既有省内交易问题,也有跨省区交易问题,贵州试点对全国电力体制改革尽快推进到位有积极作用,连副主任表示将请体改司、价格司、运行局、基础司并协调能源局积极支持你们把试点方案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