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天顺风能今日发布公告称投资建设300MW风电项目,该项目已具备开工条件。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加快推进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顺风能”)全资孙公司哈密宣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哈密风电”)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投资 218,320.80 万元建设位于新疆哈密 300MW 风电场项目,该项目已具备开工条件。根据项目的推进情况,公司拟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上述总投资 50%的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的增资事宜,授权管理层根据项目推进和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决定和办理在上述总投资额度内的融资事项,具体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
2、本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对外投资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哈密宣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维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元
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地区哈密市大营房百花路 4 号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及经营风力发电场;发电机组成套系统安装、调试、维修;相关技术咨询、培训。 股东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宣力节能环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项目情况:本项目拟进行 300MW 风力发电厂项目的投资建设,计划在 2015 年底完成建设,实现并网。
三、本次对外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进入风电场运营领域战略转型的重要一步,将提升公司在新能源领域、尤其是风电领域的行业地位和品牌影响力,为公司实现在 3-5 年内完成 2000MW 新能源权益装机规模的发展目标起到了积极作用。本次投资将为公司未来提供稳定的现金回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股东带来更大收益。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金额较大,来源为公司自筹,将对公司构成一定的财务及现金流的压力。
2、该项目预计 2015 年底前完工,但年内能否实现并网发电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本次对外投资实质性事宜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的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