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鼎热电厂项目获得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福鼎热电厂项目核准的复函》(闽发改网能源函〔2015〕117号),同意其建设 “福鼎热电厂项目”,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宁德市福鼎市龙安工业项目集中区。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3×15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17MW背压式+1×19.1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以及相应配套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为7.6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52亿元,占总投资的20%,其余申请商业银行贷款解决。
四、该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
公司将根据核准文件,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