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发集团4×125MW机组、3×155MW机组相关固定资产项目拆除及转让招标公告
根据信发集团资产处置工作安排,拟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招标转让,相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招标的标的为两部分:
(1)4×125MW机组其配套设备、设施。具体资产是6-9号共四台125MW燃煤火电机组。
(2)3×155MW机组其配套设备、设施。具体资产是4-6号共三台155MW燃煤火电机组。
上述资产安置在山东省茌平县信发集团厂区内,设备当前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拟于近期关停。
资产的完整性以实物现状为准,资产明细清单仅供参考。
2、标的详细内容,如设备清单、基建设施等,请按本公告第六条联系招标人。
二、招标单位基本情况
信发集团作为本次招标的招标单位,是国家大型股份制企业,固定资产和营业收入均过千亿,属电力冶金行业,总部位于山东省茌平县。本批设备系响应国家“上大压小”政策,根据集团发展的实际需要,按照《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7〕2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关停的机组闲置设备。
三、交易条件和投标方资格条件
1、投标保证金:500万元。
2、主要交易条件
(1)意向投标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资产清单仅供参考。意向投标方须对标的进行谨慎选择,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者以标的数量、重量和质量与清单不符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2)如公告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标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标方,则通过现场招标方式确定中标方。竞标结果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对董事会没有批准的中标价格视为无效。
(3)意向投标方在被确定为最终中标方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安全拆除协议》等协议。
(4)资产交接时,招标方中标方双方须签署资产交接相关手续。资产交接前,资产由招标方负责保管。中标方须在全部交易价款及拆除保证金支付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方提交拆除方案。拆除方案应包括设备拆除方式、设备搬运、房屋恢复、防护措施等方面,方案经招标方书面审定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交接。
(5)本次处置资产,投标方应在招标方实施系统改造后且经转受让双方确认全部动力、通讯等系统全部断开的条件下方可进行拆除。投标方拆除计划方案必须经招标方审核确认后方可进场实施。
(6)资产正式移交后,招标方在中标方拆除过程中提供相应的安全拆除环境和条件,中标方须按照要求完成拆除、搬运、拆除垃圾清理、土地平整、厂房恢复等工作,合同工期为6个月。
(7)资产移交后的保管、拆除、搬运清理等费用以及在拆除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技术与安全责任一概由中标方承担。
(8)中标方须严格按照竞买文件中拆除要求及与安全拆除协议进行施工。
3、投标方资格条件
(1)意向投标方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下列三个资质之一: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须有电厂关停机组及附属设施拆除合同等业绩证明文件。
(4)具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以营业执照为准,须提供公安机关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且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5)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6)本次标的不允许中标方进行转包或分包。